(资料图片)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贺艺蕾)4月2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携手长沙市岳麓区妇女联合会在岳麓区法院召开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率先全省联合出台《关于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开展家事调查工作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工作规程》共2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的聘任管理、工作开展和履职保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法院、妇联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家事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证据收集难、事实查明难等问题,推动家事调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家事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工作规程》明确,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由岳麓区妇联推荐,岳麓区法院和岳麓区妇联共同聘任、共同管理。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家事调查范围包括当事人的个人经历、性格、教育程度、身心状况、家庭情况、夫妻关系、居住环境、工作情况、财产状况、家事纠纷产生原因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现状,包含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现状及其心理状况等;老年人的生活和赡养现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等。
《工作规程》明令禁止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在调查过程中出现借机招揽业务、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接受当事人请托或收受不正当利益以及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停止其调查工作,其提交的调查报告将不予采纳,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家事调查组织、家事调查员资格,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会上,岳麓区法院与岳麓区妇联还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家事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机制的协议》,将在家事调解、家庭教育指导、反家暴联动干预机制建设等十个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家事纠纷有效预防和化解,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家长里短中的“急难愁盼”,实现以“小家”幸福和谐推动“大家”平安稳定。
关键词: